业务范围
一、免费提供法律咨询:交通事故的赔偿的责任主体、赔偿范围、赔偿标准、赔偿数额、保险理赔、查封保全、诉讼等。
二、代写法律文书:代写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、起诉状、答辩状、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、强制执行申请书、调解赔偿协议书等。
三、参与公安机关交通事故处理接受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委托,担任代理人,参与事故赔偿调解等相关民事法律事务的处理。
四、交通事故诉讼代理
(一)代理进行民事诉讼
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协商失败,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或双方不履行的,任何一方均可起诉至法院解决争议,律师可接受任何一方的委托,担任其代理人,根据当事人的授权进行以下工作:
1、调查取证,为诉讼做充分的准备;
2、起草起诉状、上诉状、答辩状等法律文书;
3、代为申请证据保全、财产保全(包括诉前和诉讼中);
4、代为起诉、上诉、反诉等;
5、参加开庭审理,参与法庭调查、辩论,代为提出、承认、放弃、变更诉讼请求,进行和解;
以上代理权限由当事人与律师所协商确定,并在委托代理合同中注明,律师会根据当事人的授权并在权限范围内提供法律服务。
(二)代理刑事诉讼
交通事故当事人构成交通肇事罪的,律师可接受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或其近亲属的委托,提供法律帮助(会见犯罪嫌疑人、提供法律咨询、申请取保候审),担任辩护人 。
(三)代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
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,律师可接被害人、被告人或其近亲属的委托,担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,分阶段提供法律服务,具体服务范围同民事诉讼。
五、代为保险理赔
事故发生后,可代理与保险公司协商理赔事宜,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利益。
六、代理诉讼案件的执行
代写申请执行书,代理执行立案,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状况,代理参与执行和解等。